“挂羊头卖鸭肉”已构成消费欺诈-米乐体育官方下载

丁家发

9月7日,巴奴集团发布公告称,近日,巴奴注意到网络有关子品牌超岛门店“羊肉卷成分问题”的舆论后,要求超岛团队主动送检,最新报告结果显示,羊肉卷确实含有鸭肉成分。巴奴称,对超岛合生汇店、丰科万达广场店、龙德广场店、石景山万达店即日起全部停业整改、全面彻查。巴奴将对在超岛门店消费过羊肉卷的顾客赔付835.4万元,赔付范围为自2023年1月15日超岛合生汇店开业起销售的13451份羊制品,共涉及8354桌。(9月8日《现代快报》)

巴奴作为知名的火锅品牌,在“天价土豆”事件半年后,因旗下子品牌超岛门店“挂羊头卖鸭肉”,再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尖浪口。笔者认为,“挂羊头卖鸭肉”已经构成消费欺诈,巴奴集团积极整改、主动赔付消费者的做法,无疑值得肯定,但赔付标准不能自己说了算,必须依据法律给予赔付,为欺诈消费和监管不力付出应有代价。

近日,“超岛自选火锅”北京合生汇店的羊肉卷被检测出鸭肉成分,且“假羊肉”售价合80元一斤。涉事门店明确公示,超岛主要食品原材料由巴奴中央厨房——北京行运无限大餐饮有限公司统一配送。而且在购买羊肉卷时,店内工作人员确认“我们和巴奴是一家的”。最新送检结果显示,羊肉卷确实含有鸭肉成分。对此,巴奴称,超岛确实为巴奴集团旗下子品牌,但自其创立以来都由独立团队运营。在此事件中,巴奴存在对这一品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可以说,巴奴积极整改、主动赔付,就是为自己的监管不力“买单”。

超岛门店为何要“挂羊头卖鸭肉”?说到底就是“利字当头”。一斤羊肉和一斤鸭肉的价格,差别可谓倍数级。超岛门店为谋取高额的经济利润,竟用低廉的鸭肉,冒充羊肉出售。鸭肉被掺杂在羊肉卷里,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一般很难发现。如果没有“好事”的博主将羊肉卷送检,并测出鸭肉成分,店家糊弄和欺诈消费者的丑恶行为,还将一直持续下去。这种唯利是图的短视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巴奴品牌的声誉。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也就是说,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保底赔付为500元。而按照巴奴的赔付标准,每桌将赔偿现金1000元。那么,只要每桌的消费额超过250元,“退一赔三”就超过了1000元。因此,赔付标准不能巴奴自己说了算,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据实给予消费者足额的赔偿金。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巴奴自行停业整顿、主动赔付,尽管是平息舆论之举,其积极的态度也值得点赞。同时,有关行政部门也有必要介入,对“挂羊头卖鸭肉”欺诈行为,“零容忍”给予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这样,通过惩罚性赔偿和行政处罚,让违法的店家付出高昂的代价,才能起到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以杜绝类似消费欺诈现象。

做生意必须以诚信为本。欺诈消费者,就是自掘坟墓。“挂羊头卖鸭肉”事件,是一个反面典型材料,广大经营者应当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用诚信经营赢得消费者的青睐,生意才能做得更加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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