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碗熟肉”打出“知假坑假”的激辩-米乐体育官方下载

□吴倪(西南科技大学)

4月21日,“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法院判其退赔5万”登上热搜。据媒体报道,重庆王女士销售自家手工制作的粉蒸肉等土特产时,遭遇“职业打假人”起诉,指其为“三无产品”。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退还4500元贷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4月22日 红星新闻)

在本次的事件中,原告熟肉消费者邵先生,在第一次购买3份熟肉后,已经知道了土特产店出售的商品并未标注产品相关信息,此后又继续购买150份熟肉产品,以出售“三无产品”为由起诉王女士。网友们对于邵先生“职业打假人”的身份褒贬不一,其打假行为也存在着诸多争议。一些网友认为邵先生的做法并不正确,认为“做人除了有法律,还要有道德与公序良俗”“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有人标榜‘打擦边球’不违法,那么其道德水平值得人畏惧”;还有一些网友认为法院审判并不公平,没有考虑到邵先生想要以此牟利的主观意图。

关于职业打假人的缘起,我们可以在1994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找到源头: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法规颁布后,这条“退一赔一”的规定很快造就了一大批职业打假人。职业打假人,为正常有序的商业生活而参与打假,也为高额的赔偿金而参与打假,很大程度上节约净化市场的国民成本,达到了市场打假中政府相关部门与普通民众守望相助的目的。

而在此事件中的“职业打假人”,我们很难不去怀疑其真实意图。客观上来讲,这些人对于市场的净化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的代表。当“打假者”以索赔为目的时,也要守住一定的底线。有时候合法与违法之间仅有一线之隔,职业打假就像在打擦边球,同样要面临风险。

很多网友为此愤怒的原因是,法律是用来维护正义、保护公民正当的合法权益的,不应当成为某些懂法之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明知产品有问题却依旧购买,并将其告上法庭,来获得高额赔偿并不是正常的买卖行为,用正义的名头举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表面看是符合法律的,实际上是钻法律的空子,伤害了法律的平等性和公正性。打假行为须规范,有关部门和普通公众需要共同发力构建清朗干净的市场环境,让各方权益都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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