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面对强国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重任,科教兴国、人才强国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高素质教师队伍的紧迫性、基础性与战略性要求不断提升。
2007年起,国家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开启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路径。2018年,国家将“师范生免费教育”迭代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截至2023年,6所部属师范大学累计招收15万名公费师范生,为推动国家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此背景下,国家颁布《实施办法》,将师范生公费教育再次升级为本硕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实施办法》是提升培养层次、培养领军型基础教育师资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比例,有计划地培养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和中小学领导人才,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另一方面,《实施办法》是新时代深化推进中西部地区省域内教育均衡的主动抉择。近年来,伴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小学对教师的学历要求水涨船高。《实施办法》聚焦新教师学历层次,向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推进毕业生到中西部省会城市之外的地方任教,有利于进一步缩小中国与国际师资学历水平差距,缩小东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师资差距,缩小中西部省域内地区间的教育质量差距,更好促进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此外,《实施办法》也是部属师范大学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变革与创新教师教育的重要举措。部属师范大学是教师教育中的国家队、领头雁、排头兵,其不断创新公费师范生的选拔录取、衔接培养与跟踪服务机制,对于进一步创新师资培训模式、深化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创新具有重要的引领与示范作用。
《实施办法》着眼于我国教师教育新格局构建,着力深化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部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做了系统规定,其政策内容要点与特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体设计、本研衔接、提升层次。《实施办法》将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培养作为着眼点,对公费师范生进行一体设计、本研衔接,支持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后再履约任教。如此培养模式有利于公费师范生安心学习,涵养专业精神、夯实专业基础、锤炼专业技能,为未来成为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定向培养、优化配置、省域均衡。《实施办法》将为中西部地区省会城市之外的定向地(市、州、盟)的优秀师资培养作为重点,将优质师资的均衡配置作为关键点,着力推进省域内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回中西部省会城市之外的地区任教,着力推进省域内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优先录取、分段考核、激发动力。《实施办法》将不同阶段的学习激励作为撬点,通过优先取录、分段考核,不断激发乐教适教之才加入公费师范生队伍。《实施办法》明确提出,部属师范大学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可以提前批次录取招收公费师范生。学校结合本科前三年的综合表现确定学生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在研究生一年级结束后,根据本科以来的综合考核结果排序,优秀者优先按序选定履约任教地。通过分段考核,优秀者优先选择,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强化履约、强化责任、强化机制。《实施办法》以强化履约作为保障点,不断通过强化责任要求,强化保障机制建设,倒逼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实施办法》明确,除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外,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均需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未履约者相关违约行为会被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办法》也不断强化保障机制建设,要求做好经费保障,让公费师范生在本研阶段都能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强化培养支持,建立公费师范生职后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强化督导检查,依据工作成效加强奖惩。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不断吸引优秀学子既投身公费师范生教育,又能自觉履约从教,切实让公费师范生学得优、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